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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通处字〔2022〕2号)。
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3月24-25日生产1200人份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批号:2103032614),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初检复检,显示该批次产品经复检,宽度、最低检出量、重复性、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的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属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批号:2103032614)649人份,并处罚款30000元。